-- 作者:风之翼
-- 发布时间:2007/3/31 2:20:44
-- 残疾人专用车门市部购车步骤
上海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 残疾人专用车门市部购车步骤 市残供(2003)12号 一、购车者须带证件: 1、户口簿; 2、残疾人证(下肢残疾者); 3、照片五张(登记表三张,车管所二张); 4、旧车行驶证;旧驾驶证;旧车牌照(或退牌证明);旧车钥匙; (新购车者除外) 二、区县残联: 1、购车者须带以上证件,到区县残联(户口所在地)填写《更新、购置、回收登记表》,(按规定要求填写、贴照片、购车者签名);区县残联核对盖章; 2、区县残联将填写好的《更新、购置、回收登记表》(三联),交给购车者到市供应站销售点购新车; 三、市供应站销售点: 1、核对购车者证件及《更新、购置、回收登记表》(三联)、并在《更新、购置、回收登记表》上加盖“市供应站销售章”;及“旧车回收注销章”(新购者不盖注销章); 2、交旧换新者及新购者,均收取全额现金;开发票; 3、回收旧车及旧车钥匙等; 4、领取新车;发保修卡(购车者在“购车登记表”上签名); 5、将盖好章的《更新、购置、回收登记表》(三联),购车发票(一联);交购车者到区县车管所办理手续; 四、区县车管科: 1、核对《更新、购置、回收登记表》(三联);车管所盖章(车管所留一联);并将新车牌照编号、钢印编号填写在《更新、购置、回收登记表》上; 2、更换牌照;在新车上加盖钢印编号等; 3、交照片二张,更换行驶证;更换驾驶证; 4、将《更新、购置、回收登记表》(另二联)交给购车者(由购车者交区县残联); 五、购车者: 1、购车者以上手续办完后;将《更新、购置、回收登记表》(二 联)交区县残联; 2、购车者在填写好的《经费结算凭证》上签名(新购者不填写); 区县残联发放旧车回收款2500元/辆。 六、区县残联 1、根据收到的《更新、购置、回收登记表》,(核对手续、盖章是否齐全); 2、填写《经费结算凭证》;购车者签名后支付旧车回收款2500元; 3、区县残联将《更新、购置、回收登记表》(市供应站留存联)及《经费结算凭证》(市供应站留存联);在每月25日交市供应站。 上海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 200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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