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爱心论坛 (http://zqax.net/bbs/index.asp) -- 法律维权 (http://zqax.net/bbs/list.asp?boardid=20) ---- 沈阳: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低于1.7% 将有护理补贴 (http://zqax.net/bbs/dispbbs.asp?boardid=20&id=1877342) |
-- 作者:天之骄子 -- 发布时间:2013/7/1 9:38:20 -- 沈阳: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低于1.7% 将有护理补贴 沈阳现有各类残疾人38.4万人 目前只有盲人、残疾警察、残疾军人可免费乘 晨报讯(主任记者 房延彦)今后,沈阳所有残疾人都有望免费乘坐公交地铁。 昨日,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8周岁以下残疾儿童 政府免费提供抢救性康复 沈阳市现有各类残疾人38.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29%,有残疾人的家庭占全市家庭的五分之一。 沈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英民表示,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需要由政府和社会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必要条件。《条例(草案)》规定,市和区、县(市)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完善产前检查制度,预防残疾的发生。 对于8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市和区、县(市)政府将建立随报制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新生儿可能致残病种筛查实行免费制度。对8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抢救性康复。 同时,市和区、县(市)政府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逐步增加向残疾人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配置和更换辅助器具,市和区、县(市)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或者补贴。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照国家和省要求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 拟视情况给护理补贴 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沈阳市和区、县(市)政府将实施分类救助。其中,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将按照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适当的比例;对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一户多残的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给予生活费补贴;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护理补贴;对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性事故的贫困残疾人,给予临时救助。 此前规定只有盲人、残疾警察、残疾军人可免费乘公交地铁,此次《条例(草案)》放宽到所有残疾人持有效证件都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风景区、公园。对盲人、双下肢残疾人、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这些场所。但这些场所举办商业性文体活动时除外。 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低于上年度在职职工1.7% 按照《条例(草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其差额人数和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超过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其超过比例安排的残疾人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统筹部分,由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关于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就学,《条例(草案)》明确,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免除在校期间食宿费,由政府给予相应的生活和交通补助;考取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政府应给予助学补贴;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政府应给予助学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