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爱心论坛  (http://zqax.net/bbs/index.asp)
--  残联动态  (http://zqax.net/bbs/list.asp?boardid=45)
----  陕西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  (http://zqax.net/bbs/dispbbs.asp?boardid=45&id=1879057)

--  作者:雪丶飞扬
--  发布时间:2014/9/12 10:29:23
--  陕西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

陕西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13个部门日前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今后,无论是在民办还是公办的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都将享受到同样规范的服务。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基本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向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培训、生活锻炼、养老、法律服务、庇护性就业等一种或多种服务的,均可提出申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服务机构。

陕西省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将与公办残疾人服务机构享受同等主体资格。比如,在税费、土地、信贷、资格认定、项目实施,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营业税优惠,医疗康复资源共享等方面,与公办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并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