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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天之骄子
--  发布时间:2012/1/3 15:18:14
--  残疾人保障金是否必须缴纳?

  读者王先生来电咨询:我与朋友于2010年创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今年例行税务年检时,我被告知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但我们却不清楚这是什么费用。请问律师,残疾人保障金是什么?我们应否缴纳,缴纳标准和条件又是什么?

  高明律师解答:税务部门向企业收取残疾人保障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保障金按属地原则缴纳。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由地税机关代征,其他单位由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收缴。中央及外省市驻津单位按照本办法执行。”残疾人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是指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5%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经济组织,应依法缴纳的政府性基金。是一种为保障残疾人就业、生活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政府对“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有明确前提和标准。前提是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能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征收标准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