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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天使爱小猫
--  发布时间:2012/10/11 10:23:12
--  大连:“铁饭碗”要为残疾人就业“留有一席”

  记者许晓楠 在大连,残疾人有望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上班了。记者从市残联获悉,近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大连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中提到,“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时可以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程序定向招录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规定旨在促进残疾人实质性就业,而不是像以往那样仅对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罚款了事。

  现状:全市仅125名残疾人就职于机关事业单位

  几年前一位手部残障的残疾人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我市某区级机关工作,当该机关发现她是一位残疾人后,拒绝为其安排工作,经过维权,她被暂时安排到该区残联上班,最近才回到原单位正式上岗。

  这个真实的事例反映了残疾人的就业窘境。在全国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都是接纳残疾人就业的短板。今年初,一项国内公益组织的调查报告显示,全国30个大中城市中,国家机关招录残疾人比例最高的仅为0.39%,最低为0.02%,远低于1.5%的国家法定比例。

  据悉,在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残疾人仅125人,招录残疾人比例极低。他们中,约70%就职于高校和医院。在本市党政机关中,残疾人则大都就职于各级残联。此外,我市国有企业录用残疾人比例也很低。

  原因:就职门槛过高、宁可挨罚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其在职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规定的比例为1.5%,我市将这一比例定为1.7%。不达标的单位应当按其差额人数和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目前我市约有企业62500余家,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仅为2520家,其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最好的是外企。究其原因,大连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主任王荔认为,主要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国企的就职门槛过高、过热,健全人都难以考入,如不单列岗位,残疾人很难在与健全人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特别是热门国有企业,宁可挨罚也不录用残疾人。

  值得欣慰的是,近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大连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并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时可以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程序定向招录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

  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又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由财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规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规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