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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紫枫
--  发布时间:2017/7/19 12:31:06
--  龙岩市有200名持证精神残疾人住院可获补助

201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红土助残工程”全面铺开

全市有200名持证精神残疾人住院可获补助

17日,从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日前,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联合下发了《“红土助残工程”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度,有200名精神残疾人可得到4000元以内的住院补助。

据了解,全市有6237名持证精神残疾人,根据各县(市、区)持证人分布情况,对200名指标进行了分解,其中新罗区21名(含东肖、红坊)、永定区32名(含高陂、虎岗、坎市、培丰)、上杭41名(其中10个指标单列、专项用于“嘉道理”社区康复项目成果)、武平县15名、长汀县39名、连城县35名、漳平市17名。目前全市已有20名精神残疾人提交了申请,预计10月底将全面完成申请、审核和补助工作。

据悉,补助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龙岩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在本市范围内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残疾人康复医院或综合医院的精神科接受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和康复,且住院周期3个月以上(当年度已安排机构托养补助项目的不能列为补助对象);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优先安排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申报对象。本项目为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4000元/人,患者住院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不足4000元的,按个人自付部分的实际额度予以补助,超过4000元的按4000元补助。

有需求者,可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填写《龙岩市为民办实事“红土助残工程”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项目申请表》,并提供补助对象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住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