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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猴乖乖
--  发布时间:2007/4/27 20:52:04
--  [公告]残疾人就业,落实条例是关键

  全国8000多万残疾人,其中适龄需要就业的有3000多万人。保障他们的劳动权,面临重重困难。5月1日,刚刚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即将施行,如何将条例落在实处,尚需获得各级政府的有力支持。

  3月20日,在北京西城区一家名为“康之友”的盲人按摩中心,记者遇到了一位从内蒙古通辽市来到北京从事按摩服务工作已经五六年的韩师傅。当韩师傅从记者口中得知一部新的法律《残疾人就业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时,显得特别高兴。他说,“这个条例的出台,肯定对我们残疾人有好处,是给我们残疾人就业提供的一个法律保障。”

  韩师傅年近50岁,他的眼睛贴着纸面,能看见一点墨迹,是二级残疾。他告诉记者,他所在的按摩中心一共8个盲人,分别来自新疆、陕西、辽宁和内蒙古等地。“之所以背井离乡来到北京,就是想在这里找一份工作。”“从5月1日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要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对达不到条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按规定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记者将即将施行的《残疾人就业条例》中的主要内容讲给他听,韩师傅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记者从有关部门得知,目前全国共有8296万多残疾人,已实现就业的2266万人,其中城镇残疾人就业463万人,农村就业1803万人,目前有858万有劳动能力就业或达到就业年龄的残疾人没有实现就业。韩师傅这样的属于自谋职业。有关资料显示,在全国数十个大城市中,广州、北京、上海、天津的残疾人就业率最高,达85%以上。目前全国残疾人就业率约为80%。

  法规明确落实困难

  “残疾人就业在我国其实形势相当严峻,一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利的法律规定,落实起来难度还是相当大的。”一位从事残疾人福利事业的专家说。

  不久前,南京市残联就业处负责人讲了这样一件事。在她的就业登记表中曾有这样一个女子,29岁,毕业于某市理工大学,前些年一直在市聋人学校担任代课老师,但由于她是聋人,一直不能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至今还是临时工。“照理说,对残疾人教师应该有专门的教师资格考试,应该给他们平等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机会,可有关部门却没有出台这方面的规定。”

  位于成都市青羊区的一家鞋艺公司张贴出招聘残疾人员工的通知,可是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招聘现场依然门庭冷落。企业不解:有工作岗位提供给残疾人,为什么没人应聘?残联同志说:“公司的招聘启事要求应聘者轻微残疾、口齿清楚、相貌端正、高中学历,还要会算账,这和招聘健全人有多少区别?大多数残疾人不是不想来,是不敢来。”

  李梅是辽宁某大学人力资源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其他同学相比,来自农村的她能进入大学深造,是非常不容易的。李梅自幼丧父,在她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由于脊椎瘤的压迫,永远失去了站立行走的能力。2001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大学,并且靠从民政部门申请到助学贷款并完成了自己的学业。

  因为知道自己在找工作中所处的劣势,还未毕业,她就开始收集求职信息。但一封封投出去的求职信和简历均如石沉大海。“毕业后,我一家家展台走,可听到最多的一名话却是:‘对不起,公司从来没招过你这样的员工,得研究研究,等消息吧。’他们都不问我要联系电话,就让我回去等消息,这简直就是一种搪塞。我求职时始终跟招聘人笑,不能为难招聘人呀,可回到车上,我就哭,哭得很伤心。法律规定的和现时发生的为什么相差这么远?”

  就业歧视不仅在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于1990年,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下达职工招用、聘用指标时,应当确定一定数额用于残疾人。各省市随后也出台了相应的保障措施,比如广东通过了施行《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湖南通过了施行《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岗职工人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能达标的企业,按不足人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显而易见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机关在招聘公务员、职工时,却很少听说有安排残疾人应聘岗位的。近年来倒是经常在媒体上看到因身高、相貌不达标被刷下来的应聘者。

  湖南省某市残联的同志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帮助一名从医学院毕业的残疾大学生就业的经历,她说当她们找到长沙某医院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向其介绍这名残疾大学生时,被对方一口回绝了。“6年来,湖南省残联仅向社会推荐了500名残疾人就业,其中残疾大学生更少。但有的单位宁愿交保障金也不安排残疾人就业,连残疾人博士、硕士生都不要!近年来,省残联为残疾人就业开通的绿色通道已经变成了羊肠小道,越走越窄。”

  “现在人才供大于求,不要说残疾人,健康人都安排不过来!”一家招聘单位的负责人说:“解决残疾人就业是政府的责任,我们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可你们见政府、机关大院里有残疾人就业吗?没有。政府机关要讲形象,我们企业也要讲形象呀!”

  针对一些企业不愿招聘残疾人现状,专家认为,要落实残疾人就业法规,解决政府部门的歧视残疾人、不公平就业现象是关键。浙江某县政协委员刘德喜是个残疾人企业家,他讲述的亲身经历就是最好的例证。他说他第一次当选政协委员时非常激动,他不漏一字地认真看了该县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对该县今后的发展做了方方面面的细致阐述,但报告中唯独没有关于残疾人事业及保障的内容。“我们县目前有残疾人5万多人,这是一个很大的社会群体,残疾人要生活,特别是山区的一些残疾人,几乎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怎样加强对残疾人的就业培训,怎样让残疾人参与到社会的生产劳动中去,这应该是个很大的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重视,但政府的报告中却没有提及。这说明对残疾人的歧视不仅在企业在社会,也存在于政府的一些官员意识里。这个问题不解决,残疾人的困难怎么解决得好?”

  2004年,北京西城区残联对全区贫困残疾人进行了摸底调查。结果显示,即使在解决残疾人就业及生活相对较好的北京,残疾人的困难仍十分严重,全区月均收入低于400元的贫困残疾人达2123人,其中一大部分还属于中、重度残疾人,且多数在劳动年龄段内。

  条例落实尚需硬性支持

  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解决就业及实施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都做了许多积极有效的工作,并努力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环境。法律不仅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政府有责任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而且为保障残疾人就业合法权益的落实,加强了执法工作,以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鼓励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就业,并通过扶贫贴息贷款方式帮助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进行自主创业和发展一些能够增加收入的项目。同时,政府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对残疾人的就业服务,为残疾人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

  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以及地方保护性政策影响,一些法律法规还不能全部得到落实。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宣文部的梁珏向记者坦言,目前,重庆市残疾人的就业状况不是太理想,主要原因是政府没有强硬的安置政策。

  日前,广州市劳动部门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采取措施,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未达标准的单位,将不能通过每年的劳动保障年审。据介绍,广州市劳动部门已将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群体中,加以重点就业援助。近年广州接连出台了社保岗位补贴、收费减免优惠等多项措施,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比如,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交有关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6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免交或按最低标准收取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

  南京市物价局为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作出核定,2007年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仍按2004年全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100%进行征收,即22180元。根据相关规定,南京所有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当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据悉,南京对不达标企业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目的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因为按现行政策,在南京,用人单位每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即可享受每年近万元的补贴及税收优惠,加上免征的保障金,实际一年可以省去3万多元,远远高于安排一名残疾人的花费。

  期望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我真想不通,我的考试成绩比别人好,我的工作成绩比别人优,为什么最后总是留下了别人,却辞退了我?”去年12月3日,毕业已半年的残疾人大学生小张谈起自己的就业经历时,满腹伤感,一脸无奈。小张说,去年7月份,一家制药公司到他所在的大学招人,近20名同学应聘,他以自己的实力一路“闯关”,最终成为3名被录用者之一。“当时我很兴奋,在填应聘表时如实写上了左手残疾,并注明‘肢残三级’。我觉得社会对我们残疾人很公平,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有什么偏见。”可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刚到公司的第三天,他就被公司一位负责人叫去,对他说明天不用再来了。开始小张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问及原因才知道是因为手部的残疾。

  针对残疾人屡屡被解聘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情况,武汉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说,尽管我国出台了《残疾人保障法》,有了《残疾人就业条例》,要求各级政府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并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可现实生活中,残疾人就业受歧视的事还是不断地发生。分析原因,主要是用人单位辞退残疾人不像严重虐待残疾人、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等行为可以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辞退残疾人无法找到相关的法律以制裁用人单位。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要完善现有法规,二是出台相应法规,如《反歧视法》。只有有了法律依据,像残疾职工随意被解聘的事才会得到遏制,即使万一得不到遏制仍旧发生了,残疾职工也有依法说理维权的地方。 (本报记者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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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举办残疾人劳动力转移洽谈会,吸引了数千名残疾人到现场洽谈。这是当地政府为解决农村残疾人就业,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采取的一项措施。三子摄 


--  作者:小猴乖乖
--  发布时间:2007/4/27 20: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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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残疾人的良好环境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残联4月26日消息:乌市残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利用“全国助残日”、节日慰问、职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召开全市残联工作会议,号召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为残疾人办好事、做实事。三是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残疾人法律、就业、教育、康复等咨询、义诊活动。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社会扶残助残氛围。


--  作者:风之翼
--  发布时间:2007/4/27 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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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现在的政府都是说一套,做一套,真是愤怒!!!!
--  作者:海风
--  发布时间:2007/6/11 13: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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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