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爱心论坛  (http://zqax.net/bbs/index.asp)
--  法律维权  (http://zqax.net/bbs/list.asp?boardid=20)
----  天津再次提高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http://zqax.net/bbs/dispbbs.asp?boardid=20&id=1878179)

--  作者:爱心帮
--  发布时间:2014/2/10 11:27:18
--  天津再次提高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来源:城市快报

  天津市再次提高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据了解,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护理费,继续由区县财政负担;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护理费由市财政负担。享受护理费的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护理费仍由原单位发放,护理费标准参照此标准执行,经费由原开支渠道解决。

  昨日(8日)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再次提高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照新政策,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593元;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74元;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56元。

  据了解,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护理费,继续由区县财政负担;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护理费由市财政负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享受护理费的伤残民兵民工参照此规定执行。享受护理费的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民政部门评残发证的国家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的工作人员),其护理费仍由原单位发放,护理费标准参照此标准执行,经费由原开支渠道解决。(记者 单学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