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子已被锁定
朱明建呼吁,让非莞籍残疾人也能享受乘车优惠。资料图片
朱明建在18日致信东莞市法制局,建议及时落实广东省法制办的规定,在《意见稿》中添加一条:“盲人和肢体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
早在上个月,东莞市残联方面就向“维权斗士”朱明建表示,争取将“非莞籍残疾人优惠乘公车”的条款写进正在修订的《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而在日前东莞市政府公布的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提及残疾人出行方面的扶助措施。朱明建于18日致信东莞市法制局,建议在该办法中增加相关条款,让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即可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此外,他还建议市法制局,在该办法中增加“公共服务场所对残疾人免费开放”的措施,让“更多残疾人享受到东莞腾飞的物质、精神成果”。
意见稿未提乘车优惠措施
上月初,一直致力维权的残疾人朱明建向东莞呼吁“让非莞籍残疾人也应享受乘车优惠”。直至上月25日,东莞市残联方面对朱明建进行了书面回复,其中提到,东莞目前正在修订《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争取将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非东莞户籍残疾人纳入优惠乘坐核心城区城巴和各镇内公共汽车的范围。
然而,本月15日东莞市政府公布的《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让朱明建甚为失望。“全文共计19条措施,对于东莞市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医疗康复救助、子女教育、就业扶助等方面提供了大刀阔斧的财政支持。但唯独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的出行问题,在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方面只字未提。”朱明建对记者说。
只希望东莞能落实省级规定
“我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东莞能贯彻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对该办法进行修改。”朱明建说。2010年5月28日,广东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残联下发《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贯彻〈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的通知》规定:“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在我广东省各地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论户籍在何地,均可按《办法》规定享受免费或减半缴费待遇。”
因此,朱明建在18日致信东莞市法制局,建议及时落实广东省法制办的规定,在《意见稿》中添加一条:“盲人和肢体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
让残疾人享受东莞腾飞的成果
在寄给东莞市法制局的建议信中,朱明建还就“公共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提出建议。在《意见稿》中提到:“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免费或者减半缴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园、动物园、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
朱明建认为,其中“免费或者减半缴费”应改为“免费”。他说:“残疾人作为东莞市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存在,除了对医疗、就业、入学的需要,还渴望积极参与社会的文化生活。东莞作为经济腾飞的领跑者,硬件条件在全国已经高度发达,更应从城市的软实力处着手,于细节处彰显‘开放之都’的胸襟和气度,最大限度尊重、扶助残疾人,在国内做出表率。” (记者 严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