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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佛山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佛山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佛山市今秋将实行十五年免费特殊教育,且免费对象扩大至市外就读的残疾学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评价称,佛山十五年免费特殊教育在全省开先河,为广东省特教提供很好范例。
免费教育秋季入学起实行
昨日会议公布了《佛山市实行特殊教育15年免费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送审稿,佛山将对具有本市户籍并接受佛山市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残疾儿童和学生实行免费教育,构建全市特殊教育15年免费教育体系。免费教育从今秋开始实施。学校教育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实行保教费免费,普通高中按每人每年2470元,中职学校学生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实行学杂费(含课本、作业本费)免费。
扩大至市外就读残疾学生
记者留意到,此份送审稿增加了对市外就读残疾学生的免费办法。具有本市户籍,并在市外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中小学校(含特殊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都可执行相应学段在市内就读残疾学生的免费项目及标准。
申请人可在每年9月份凭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佛山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市外学校免费资金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免费申请并经核准后,由区财政部门于10月将免费资金直接划拨到区教育局,再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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