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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合肥市将有900名残疾人获得托养服务。
●对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托养家庭的资助标准不低于600元/人年,对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的资助标准应不低于1500元/人年。
晨报讯 记者 王小英 通讯员 李全志 46岁的贺卫(化名)疯了有多少年了,谁也说不清楚,除了他的老母亲。可他70多岁的老母亲李奶奶,已不想回忆那段岁月。
原本该享受儿孙天伦之乐的李奶奶,不仅没人照顾她,她还得照顾46岁的疯儿子,这一切老人家都觉得无所谓,她只担心,等她“走”了,谁来帮忙照顾她的儿子。
在合肥,像李奶奶这样的人还有不少。考虑到这部分人群,合肥市残联准备建立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中心,由政府来帮忙照料这些人群。
三类人群可由政府帮忙照料
10月21日,合肥市残联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度阳光家园计划任务指标的通知》,2012年合肥市将有900名残疾人获得托养服务。
所谓的托养服务,就是建立专门的托养机构,配备专业的服务人员,集中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日常照料,尤其是监护人无力照顾的贫困残疾人。
照料此类人群所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来承担。
根据中残联下发的《关于印发“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2012-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此类托养中心可以是由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残联兴办的公益性残疾人托养服务寄宿制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寄宿制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甚至可以是享受低保且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
其中,对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托养家庭的资助标准不低于600元/人年,对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的资助标准应不低于1500元/人年。
中铁四局第四医院将建托养中心
按照要求,目前合肥市各区托养残疾人的任务指标已经下发。
托养残疾人的机构究竟在哪里呢?
对此,合肥市残联表示,目前除了春芽这类社会组织外,并没有特别专业的托养机构来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目前,中铁四局第四医院正在改建残疾人托养中心,江淮晨报记者看到该医院住院大楼的3楼正在进行重新装修。
该医院负责人介绍,他们初步计划安排50张床位,并配备专业的医生、护士和护工,提供日托、周托和月托3种服务。
晨报记者了解到,若该中心建成申请阳光家园计划,符合条件的贫困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就可入住这里,而托养他们的费用则由各级财政来承担。
具体来说,城乡低保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要有人照料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者,才能入住残疾人托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