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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闻网讯(记者王莞乔通讯员张静君)生活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这六项面向全区特困残疾人开展救助帮扶的工程,有效保障了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截至11月底,我区持有《重度残疾人救助证》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的人数为205人和1005人,1至11月累计发放保障金分别为124.16万元和389.3万元。
近年来,我区高度关注残疾人这一困难弱势群体,把对特困残疾人群体的救助作为民生工程,2008年底起,我区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0%的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救助证》,全额享受低保待遇,并列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范围。2011年1月起,向残疾等级2级以上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按低保标准全额或差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对持有《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残疾人因病、因突发灾害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根据不同情况还享有3000—30000元的临时救助。而持该证的残疾人就读全日制高中、大专、本科及以上院校的,每学年分别有2000元、6000元和8000元的助学救助。同时持有《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家庭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的残疾人可享有门诊、住院有效医疗费用按不同比例的救助。
我区还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修缮力度,同时不断加强福利企业年检年审,确保残疾人充分就业。目前,我区共有福利企业35家,集中安置1100名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