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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关系着每一位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但是有很多重度残疾人有心参保,却无力缴费。不过今后不必再为此发愁了,因为从今年7月1日起,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省人社厅、省财政局、省残联三家联合下文,从2012年7月1日起,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选择任意档次参保缴费,地方政府均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也就是说,从今年7月1日起,一二级重残人员,无论是新参保或续保,缴纳当年保险费的,由原来的“政府代缴80%”提高为全部代缴。比如说,如果残疾人选择缴费档次为100元的,无需自己缴费,100元全部由地方政府代缴;如果选择200元到1000元档次的,政府均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100元,代缴100元后的差额由参保人自己缴纳。也就是说残疾人不用掏一分钱,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政策。
记者了解到,参保人在缴费期被认定为重度残疾人的,可持《残疾人证》到本人养老保险关系所在街道(镇)进行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从办理手续的次年开始每年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并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年满60 周岁后,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让残疾人有了温暖的依靠。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有1400多位残疾人享受此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