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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资料显示,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增加到创新高的699万人,未来五年数量还将保持在年均700万左右的高位,大学生将面临“史上最难就业季”的考验。记者昨日从市公务员局获悉,为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我市将出台《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包括“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发放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在内的十项措施,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搭建创业就业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 《意见》提出,建设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加快福州高新区海西园4000平方米以上的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为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大学生创业园。 设立市级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在福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和市人才储备中心设立市级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对在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待就业登记、有意向参加创业就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全程免费培训。 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提供毕业生政策发布、岗位信息、网络招聘、远程面试、毕业生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 完善高校毕业生“一站式”就业公共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登记、岗位信息、培训信息、职业介绍、档案保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同时,营造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环境,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待就业一年内可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实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本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市级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时长一般为三个月)。 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依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福州人才市场、福州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福州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和福州市就业训练指导中心等培训点,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到我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待就业登记的愿意在福州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待就业一年内可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低保家庭毕业生可获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 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对残疾高校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落实企业按比例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福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后,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 发挥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对与新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我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毕业生社会保险补助100元/月、80元/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一年。(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