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子已被锁定
柳州晚报讯(记者喻芬)未享受低保,无业、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将享受我市特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补助150元。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重新修订的《柳州市城市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于近期出台并实施。
据了解,2009年12月,市残联和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下发〈柳州市实施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重度残疾人以个人为单位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纳入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还享受特困生活补助标准,非农业户口每人每月100元,农业户口每人每月50元。政策实施后,切实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减轻了许多经济压力。2012年底,我市重新修订了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原来享受低保待遇的一部分重度残疾人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然而,实际情况是,这部分 重度残疾人虽然以家庭为单位的人均收入超过了我市的低保标准,但由于他们大多患有重病,看病支出多,退出低保后就不能享受到民政医疗救助。他们不但无工作能力,而且需要人护理,开销大,生活条件较为艰苦。
根据《柳州市城市特困残疾人补助暂行办法》规定,将那些未纳入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重度无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纳入我市城市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对象。对于仍享受低保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原来的生活补助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