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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与视障人士开展座谈中了解到,目前城市视障残疾人出行还存在众多困难,除媒体多次报道的盲道、过马路、乘坐交通工具等老问题外,还集中反映了视障残疾人在人行道行走时的一些障碍。
人行道无序停车影响行走。视障人士反映,如果人行道停车均靠在一侧,并且规范,经摸索后并不影响行走。但目前不少城市人行道停车均处于无序状态,有的车主不按划线停车,还有一些货车、摩托车胡乱摆放,使得视障人士行走受阻。
阻车墩或水泥桩成绊脚石。一些人行道为限制车辆乱停,设置了限制车辆停放的石墩或水泥桩,虽然有效禁止了车辆乱停,但由于阻碍物设置不规范,有些直接安置在人行道正中间,视障人士通过时容易被绊住,且常有视障人士为此受伤。
人行道施工区域防护不到位。一些人行道市政改造工程安全防护措施漏洞较多,如有些没有设置隔挡板,有些虽然设置但没有全封闭。尤其是更换道路石板和地下井内施工,凹凸不平的地面、缺少井盖的洞口成了视障人士生命安全的潜在“杀手”。
道路两侧餐饮摊点隔断通行。城市内众多临时摊点,以及店面为招揽生意肆意占据人行道,摆设了大量桌椅,几乎将整个人行道全部隔断。视障人士通行时,受到各式桌椅及就餐食客的阻挡。有些即使有好心人指引,但也往往不知所措。个别摊点在深夜还一直占据人行道经营,成了视障人士黑夜行走的“拦路虎”。
视障人士强烈呼吁政府有关部门重视这些出行障碍,并进行集中研究,及时予以解决。笔者建议:
一是规范人行道内的车辆停放。相关部门在允许停车或临时停车的人行道上必须规范划出停车区域,并保证集中在一侧,要求车辆一律停放在区域内。凡在指定区域乱停放车辆的或在禁停车辆的人行道停车的坚决予以处罚。
二是全面取消设置在人行道中的阻碍。人行道停车重在管理,不能完全通过物理障碍来实施禁停。即便设置阻车障碍,也应设置在人行道外或进出口,材质不能用水泥等坚硬物。建议相关部门对此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对于商家自行安置的停车桩、限车墩等障碍一律取缔。
三是加强人行道施工安全管理。对于在人行道施工的单位,相关部门要进行大力监管,要求必须采取全封闭式施工,避免不平的道路、堆放的建筑材料、电缆、开放的井盖等对视障人士造成伤害。凡施工单位安全防护不当造成视障残疾人受到伤害的一律严格处理。
四是清理整顿占道经营的餐饮经营。对于在人行道上进行摆摊设点的餐饮商家应进行大力整顿,即使因城市管理需要,暂未能全面规范使得局部区域有限放开餐饮的人行道地段,也应要求经营者不得完全覆盖人行通道,必须留住宽敞的行人通行道路,对于过往的视障人士应有专人引导通行。如造成视障人士受到阻碍伤害的,经营者应负全部责任。
(作者单位:重庆市南岸区政协)
(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