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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乘机出行已变得越来越普遍。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残疾人不同于普通旅客,他们在乘坐飞机出行时对民航服务有着更多、更高、更特殊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航空出行,民航局发布了新修订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
为何要对现行《办法》进行修订?此次修订与现行《办法》有何不同?修订后的《办法》会给残疾旅客乘机带来哪些便利?带着这些问题,《中国民航报》记者对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记者:此次《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的修订是基于怎样的背景?
刘增禹: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工作是民航运输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我国的残疾人航空运输工作是以民航局于2009年4月30日发布的《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为主要依据,在过去的几年中,这一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工作,保障残疾人便捷乘机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伴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迅猛发展,乘坐飞机也越来越成为一种大众化的出行方式,残疾人乘坐飞机的数量、频次均大幅度增加,残疾旅客对航空运输服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能够适应目前残疾人航空运输的新发展和民航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需要对现行《办法》进行修订。
记者:此次修订主要对哪些内容进行了完善?
刘增禹:经过广泛调研和探讨,此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七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每个航班上允许载运残疾人的人数。通过细化残疾人分类,只对没有陪伴人员,但在紧急撤离时需要他人协助的残疾人数进行限制,从而放宽了残疾人乘坐飞机的标准。
二是方便残疾人提出服务需求。要求承运人及销售代理人在售票处、售票网络及电话订票系统中设置便于残疾人提出特殊需求的程序,减少了残疾人通知承运人提供特殊服务的时间限制,减少了残疾人到达机场时间限制。
三是方便残疾人办理乘机手续,要求机场在航站楼的主要入口设置综合服务柜台,为残疾人提供相关协助服务。
四是充分尊重残疾人安检中的隐私。要求机场为残疾人设置独立、私密的安全检查空间。
五是为残疾人登机、离机进一步提供便利。要求承运人、机场和地面服务代理人为残疾人免费提供移动辅助设备服务,安排其优先登机和错峰离机。
六是为残疾人到港提供必要协助和服务。要求承运人、机场和地面服务代理人要为残疾人到港提供行李提取、引导等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七是增加了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的要求。强化了员工接受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培训的要求,增加了对残疾人航空运输数据的统计工作。
记者:在保障残疾人便捷乘机方面,此前民航局曾做过哪些工作?
刘增禹:长期以来,民航局对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工作都非常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相关要求,注重改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努力为残疾人旅客提供优质周到的航空运输服务。
在2008年7月,为大力做好满足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工作,民航局联合北京奥组委和中残联共同发布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对保障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2009年4月,民航局对《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借鉴了美国、欧盟等的先进经验,并在行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以运输司管理文件的形式出台了《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该办法是我国残疾人航空运输方面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对保护航空运输过程中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10年民航局制定出台了《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规范》的行业标准,对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进行了细化。修订了《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的行业标准,对机场航站区各区域的盲道、无障碍标志、设施设备等进行详细规定。
2012年-2013年,民航局运输司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赴首都、武汉、宜昌、桂林、南宁、成都、重庆等机场,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对机场及驻场航空公司无障碍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对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记者:这些工作对我国民航增强残疾人便捷乘机的保障能力有何促进作用?目前我国的残疾人航空运输还存在哪些问题?
刘增禹:经过全行业多年的共同努力,民用机场特别是大型机场均按相关标准进行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为残疾人提供了无障碍服务,航空公司在为残疾人提供运输服务的技巧、意识等方面也有所提高。
当然,我们在调研检查中也发现,我国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航空公司在相关规定的落实方面存在问题,实际操作与规定不符;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低成本航空公司、小型机场在无障碍设施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略显不足;由于宣传不够,很多严重残疾的旅客对残疾人航空运输相关规定不了解,不知道要提前告知航空公司,经过航空公司同意方能购票,造成在现场被拒绝登机。
记者:确实会有残疾旅客不了解民航相关规定而被拒登机的事件发生,那么,要解决此类事件,除了民航自身要加强宣传外,还需要旅客做些什么?
刘增禹:随着我国社会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及体制的陆续完善,残疾人士的权利得到了越来越全面和周到的保障,多年来,民航也一直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项措施来保障残疾人便捷乘机出行。
但是,航空运输的完成需要旅客和民航共同配合,并不是民航单方面就能够做好的。因此,希望广大残疾旅客能够充分理解民航工作,在计划乘坐飞机出行时,尽可能地提前了解甚至熟知相关乘机规定,这样将会有利于自己的顺利出行,避免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没有陪伴人员但在紧急撤离时需要他人协助的残疾人应当在定座时将残疾情况、所需服务及协助要求等信息告知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经承运人同意后方能购票。同时,对于残疾人团体,或需要提供医用氧气、提供机上专用窄型轮椅、携带服务犬等特殊服务的残疾人也应在定座时,提前48小时提出。
记者:未来民航局还将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航空运输工作?
刘增禹:残疾人航空运输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未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民航局将以此次《办法》的宣贯为契机,制定专项检查单,对航空公司、机场、地面代理人落实《办法》相关要求的情况进行持续督查。
完善的基础设施也是做好残疾人航空运输工作的基本前提。民航局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一方面要求各航空公司、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配备足够的无障碍设施设备,另一方面对不符合标准的机场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努力为残疾人创造无障碍乘机环境。
与此同时,民航局将重点加强对一线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水平。除残疾人航空运输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法律规定的培训外,还将着力加强对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心理及技巧等培训。
此外,民航局还将加强对残疾人航空运输常识的宣传。加强与中残联合作,加大对残疾人乘坐飞机相关要求和常识的宣传,使更多残疾人了解航空运输的特殊性,享受乘机的便利。(《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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