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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等部门正式出台了《江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方案》明确了系列举措,即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到2016年底,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应普遍开展学龄前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康复,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所属特殊教育学校须举办高中部。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4年起,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到2016年达到6000元,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对未达标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改建、扩建。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
据悉,江西省有关部门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为评估验收的主要指标,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的县(市、区),不得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