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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的整体生活水平有望再次得到提高。18日,烟台从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我市已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印发烟台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将扶持6万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力争到2017年,残疾人整体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
重度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养老金
通知提出,将保障困难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落实好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逐步提高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保障水平。
此外,我市还将提高残疾人医疗和养老等保障水平。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或补助保险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按残疾级别补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将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落实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
残疾人自主创业可获得贴息支持
残疾人就业,今后有了更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市将逐步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加大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制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办法。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不低于10%。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按规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各县市区每年至少新建2—3个残疾人创业就业扶贫基地,新培育5名以上创业标兵或致富能手。
今后,财政扶贫资金将安排一定比例重点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扶持农村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确保每个扶贫对象至少有1名家庭成员掌握1项以上实用技术,至少拥有或参与1个致富项目。
学前到高中阶段可享受教育免费
残疾人康复工作,也列入此次规划重点。我市提出,将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0—6周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脑瘫儿童、白内障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肢残儿童、低视力儿童和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继续实施0—10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春苗阳光”工程,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提高残疾青少年受教育水平方面,我市要求,提高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增加招生类别。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提高对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的资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