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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5年残疾人教育救助和奖励的申报工作日前启动,具有青岛户籍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均可申报救助和奖励。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六区每人每年救助600元,四市300元。接受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的,六区每人每年救助1000元,四市600元;在外地中等专业学校接受学历教育的,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生活救助。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生活救助。对考取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4000元、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