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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9月份开始,我市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程”,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近日,《德州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2015-2017年)》出台,对全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全面部署。
《方案》明确了六项主要任务:围绕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程”;围绕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围绕实现残疾人康复及残疾预防,实施“残疾预防及康复工程”;围绕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实施“残疾人全面发展工程”;围绕优化残疾人发展环境,实施“残疾人阳光关爱工程”;围绕满足残疾人个性需求,实施“残疾人服务业提升工程”。提出到2017年,全市残疾人享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人整体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扶持3.2万名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
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9月份开始,围绕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程”。目前,我市共有4.4万城乡生活困难残疾人,据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为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这就意味着能够一定程度上减轻残疾人家庭的负担。
此外,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低保家庭保障水平;落实好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优先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按规定免费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不断提升辅助器具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加快残疾人各项补贴政策统筹整合,逐步建立以残疾等级为标准的补贴制度。
推进集中就业、公益岗位和辅助性就业。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不低于10%。推动智力、精神残疾人托养机构内辅助性就业,支持兴办工疗、农疗等残疾人庇护性就业机构。支持开辟残疾人家门口就业、居家就业和网上就业等渠道。
据了解,我市目前共有13处残疾人创业就业扶贫基地,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后,各县(市、区)每年至少新建2-3个残疾人创业就业扶贫基地,新培育5名以上创业标兵或致富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