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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自去年我省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全省已有2000余名残疾人享受了日托或全托服务。
去年,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残联制定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的实施办法,依托各类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试点启动以来,我省对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补贴,其中全托每人每月600元,日托每人每月200元,这一惠民措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实际上,我省早在2011年就率先建立了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建成由民政部门牵头、残联配合、财政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残疾人福利服务保障机制。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管理机制,适度扩大重度残疾人补贴范围并提高农村补贴标准,今年也实现了补贴标准城乡一体化,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并不计入家庭收入。全省保障人数由最初3.28万人达到7.4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5%,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残疾人补贴和购买服务等资金达到1.3亿元。
同时,省民政厅筹资研发了青海省重度残疾人管理信息系统,有力地推动了补贴对象精准化、资金发放社会化和管理工作规范化。今后,我省还将探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继续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残疾人补贴与服务相结合的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让残疾群众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