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海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60元/月/人,重度一级残疾人补贴为150元/月/人;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100元/月/人。这是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的。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近日,省政府出台《海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据《办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