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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湖北十堰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每人每月可领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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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每人每月可领50元  发帖心情 Post By:2016/2/27 12:06:5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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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本月开始十堰全面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工作。

据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失去劳动能力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全省城乡统一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调整,各地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补贴标准。此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申请补贴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负责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残联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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