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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获悉,我市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自今年起,我市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到100元、150元或180元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到不低于80元的护理补贴。我市正式全面建立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东营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区,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东营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需要长期照护、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区可扩大到非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重度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180元,二级每人每月150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此外,申请补贴需填写《东营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东营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困难残疾人还需提交低保证。补贴按月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民政部门和残联审定的发放名单和金额,按月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