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子已被锁定
日前,我市出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预计7万多残疾人可享受该项政策。
这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至4级残疾人,以及非低保家庭中的1至4级贫困残疾人。补贴标准为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1至2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已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高于此标准的县区,继续按原规定执行。非低保家庭中的4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原政策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两项补贴政策采取自愿申请的办法,需填写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镇办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对补贴对象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审核、审批,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