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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残联、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出台了《陕西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从7项任务、8项措施入手,明确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至2020年,稳定实现全省残疾人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康复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生活无障碍,确保我省贫困残疾人全部实现脱贫。
《方案》指出,精准识别残疾人贫困户,做到不漏一户、不差一人,定期全面核查,及时动态调整;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贫困残疾人,按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给予部分或全额补贴;将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评估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将贫困残疾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口,由政府全额出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将低保家庭中的残疾儿童和重度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推动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料中心”,建设陕西省残疾人治疗中心;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入户帮扶贫困残疾人,各县(市、区)每年直接扶持不少于150户,每户扶持资金不少于 5000元;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自主创业,每年不少于2000名,每人扶持资金5000元;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愿望,并通过评级授信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免抵押、免担保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帮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艺制作、零售商业及各类服务业项目。
同时,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幼儿享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着力解决实名制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校残疾大学生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每年资助1500名残疾儿童少年、300名新入学残疾大学生就学,实现助学全覆盖。此外,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同时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对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给予补贴。到“十三五”末,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