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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治军与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记者在跟随检查中获悉,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对残疾人补贴实行调整提标。
为使全市的残疾人康复、扶贫解困等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今年,我市将通过补贴调整、医疗救助等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在残疾人补贴方面,从7月1日起,对低保、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及本人无固定经济收入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实现城乡统筹,生活补贴统一为每人100元/月,三、四级残疾人每人50元/月,同时,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护理补贴。在医疗救助方面,实现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完善以重大疾病救助、慢性病防治、门诊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为救助对象代缴参保参合金,同时,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将患病后确需救助的低收入残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在家庭住房条件方面,将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列入救助重点范围,结合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适当调高补助标准。此外,总投资2300万元的西宁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期工程将于今年7月竣工,即时将全面开展康复服务,使残疾人能够就近、方便地接受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