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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市市出台了《津市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用创制立规形式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津市这一“操作办法”明确了两项补贴的发放对象、标准,细化了两项补贴的申领程序。办法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津市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津市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两项补贴”由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经各镇、街道、民政局、残联审核后打卡发放到位。
据津市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的落实,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对改善其生活质量起到一定的保障兜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