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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对于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患者,遵循“先救治、后甄别”原则,送至当地定点医院诊断和救治……7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政策保障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规划》要求,2017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和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市、区)建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2018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在1所以上综合性医院或慢性病机构建设有床位的精神专科。2020年底前,全省精神科编制内床位数达到每10万人口不低于28张。 2020年底前,全省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
《规划》还要求各地做好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分别保持在85%和75%以上,其救治医疗费不纳入各类医保机构当年总额预付结算指标之列。对于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类保险支付后仍然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街头流浪的精神障碍患者如何处置?《规划》要求,对于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患者,遵循“先救治、后甄别”原则,送至当地定点医院诊断和救治。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完善了救助机制:各地民政、残联等单位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残疾人管理,依自愿原则对患者办理发放残疾人证。各地民政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患者,通过临时救助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患者,纳入特困供养;对病情稳定或治愈后确实需要且经甄别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供相应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