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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记者从湖南省残联获悉,参加今年高考和中考的残疾人考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申请专项教育资助。今年是湖南省首次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资助。
为缓解残疾人家庭求学的经济压力,保障残疾人大学生(高中生)及贫困家庭残疾人大学生(高中生)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湖南省残联联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先后出台了残疾人大学生(高中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高中生)子女资助办法。
根据《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及省残联、省财政厅出台的调整资助办法:今年考上大学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持父母一方的残疾人证)、学校录取通知书、低保证或贫困证明(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需提供),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补助。
在县级残联审核合格后,残疾人学生按专科4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6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不论专科、本科、硕士及以上层次,均按3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
此外,已经建立申请档案的资助对象,在申请下一年度资助时,只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年度在读证明。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申请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已经毕业离校或者辍学的),可以在第二、第三学年进行申请。在第二、第三学年进行首次申请且通过审核的,可以补发第一、第二学年的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