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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山东德州修订《残疾人就业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扶持资金提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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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修订《残疾人就业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扶持资金提至3万元  发帖心情 Post By:2016/12/6 10:49:0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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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近日我市重新修订《德州市残疾人就业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年度市级优秀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或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扶持资金由2万元提至3万元。

新《办法》规定,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需安置德州籍残疾人就业不少于5人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家庭不少于10户。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需年培训德州籍残疾人不少于70人,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培训合格率不低于85%,就业率不低于50%。各县市区残联每年对本辖区的残疾人就业基地和培训基地进行评估,并向市残联申报。市残联每年评选出10至15个合格基地为市级优秀残疾人就业扶贫或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并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用于基地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残疾人教学条件、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等。扶持资金数额自今年起由2万元上升至3万元。

此外,市残联还将每年从全市申报的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候选人中,分别择优评选出10至15名优秀代表,给予5000元和3000元奖励,用于残疾人扩大自主创业项目规模、归还自主创业贷款利息等。残疾人自主创业标兵必须是已成功创业的残疾人,经营的项目可安置2名以上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5户以上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残疾人致富能手需具有一技之长,勤劳致富,脱贫效果明显。《办法》对扶持资金的使用提出了严格要求,对资金使用不当的,将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撤销基地资格,责成有关县市区残联追回资金,并向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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