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子已被锁定
日前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办公室获悉,按照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残联《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2018年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安置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要于今年4月初至6月末,携带2017年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材料,到报税地税机关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审核。审核时用人单位要首先登录阜新市残联官方网站,在公示栏中下载填写《辽宁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申请表》,并携带本单位在职残疾人的二代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原件或在编证明、用工备案表、工资表、社保缴费单、残疾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等安置残疾人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办理相关业务。逾期未参加审核的用人单位视为无残疾职工。
另外,残疾职工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各相关用人单位可到市残联或所属县区残联办理审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