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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障碍的由来:
无障碍设施问题的最初提出在20世纪初,由于人道主义的呼唤,当时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无障碍设计。它的出现,旨在运用现代技术履行环境,为广大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的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国际上对于无障碍设计的研究可以追溯到30年代初,联合国成立民后,曾先后发布《残疾人权利宣言》、《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等,均强调建设无障碍设施问题。1961年,美国制定了第一个《无障碍标准》。1974年,联合国召开了国际无障碍专家会议,对无障碍设计作了研究总结,并提出今后任务。
二、我国无障碍设计和无障碍建设的概况:
我国有5000多万残疾人,影响到全国近五分之一的家庭和数民亿计的亲属,做好残疾人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建设无障碍环境,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是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提出与制定开始的。 1984年3月,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后,着手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工作。1985年4月,在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在建筑设计规范和市政设计规范中,考虑残疾人需要的特殊设置”的建设和提案。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指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协同有关单位制定‘节使残疾人通行的设计规范”。《规范》于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1990年5月,建设部、民政部、国家计委、中国残联联合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_88)的通知》,这个《规范》及1998年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合的联合发文对规范进行的补充规定是目前推行无障碍的主要依据,主要内容有:1、加强工程审批管理,严把质量关;新建的城市道路,以及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大城市、沿海开放城市、重点旅游城市中的重要公共建筑,必须执行本规范;2、上述城市中原有的道路、重要公共建筑,应按照本规范有步骤地予以改造;对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进行无障碍除主要入口处设坡道外,室内为公众服务的设施也应方便乘轮椅的老年人、残疾人使用;3、对新建道路和立体交叉的人行道进行无障碍设计,各道路路口、单位门口都要建道口缘石坡道;人行天桥和人行横道应进行坡道设计;居住小区内的各种道路等公共设施应方便乘轮椅的老年人、残疾人使用。4、在中小城镇中,凡有条件的,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应积极推行本规范。1990年间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批准执行的发展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三个五年计划,均提出了推行无障碍设施的任务与措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1996年-2000年)》规定:将执行《规范》纳入基本建设审批内容,制定相应规定;广泛宣传、逐步推广无障碍设施。
三、我省无障碍建设现状:
无障碍建设是当前残疾人工作中一个难点,7、8月份我们对福州、厦门两地的无障碍建设情况做了一次调查。之所以选择这两个城市进行调查,是因为这两个城市是我省经济、文化发展的龙头,国际交流频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逐步向国际化城市的模式迈进,它们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理应代表我省的最高水平。从我们实际调查的结果来看,情况不容人乐观。这两个城市的无障碍建设已远不能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已有的无障碍设施主要集中在人流密集的商业区,数量不够,质量不高,不成体系,此通彼不通,如部分公共建筑门口有坡道,内部没有或者不开升降电梯,如福州五一广场的盲道,只绕五一广场一圈,没有延伸出去,造成所谓“城市无障碍中的有障降”,残疾人照样无法使用。厦门的无障碍建设工作要好一些,新建的道路、建筑一般都考虑到了无障碍问题,湖滨南路铺设了4.4×2公里的无障碍道路;鼓浪屿环岛路有600米长的盲道,新建的道路及公式建筑等也有相当部分做了无障碍设计。但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是有差距。北京市26条大街铺设了180公里的盲道,修建坡道式过街天桥20座;银川市盲道坡道总计11公里,十字路口语音信号3个;青岛6条道路铺设盲道总长度近2万米;有的城市还建设了极具特色的无障碍环境,如南京市的盲人植物园、大连市的森林动物园等。面对兄弟省市的成绩,我们要看到自已的差距,迎头赶上。在基础建设高潮方兴未艾的大形势下,与建设部门配合,督促检查无障碍推行工作,无障碍不是可有可无的设施,建筑以人为本,“人”包括不同年龄结构、不同身体状况的组合,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在内,因此无障碍是建筑中必不可少的设施,不能因其投资的高低而取舍,并且只要是人,都会衰老,都有行动不便的那一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障碍设施也是为明天的我们准备的,我们善待残疾人、老年人,也就是善待我们自己。作为残疾人工作者,我们更应该有紧迫感和为残疾人服务的责任感。从残疾人的立场出发,呼吁整个社会都来关心无障碍建设。
造成我省无障碍建设滞后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规建设滞后,到目前为止尚未有省级单位制定的有关无障碍建设和管理规定出台;2、已有的法规执行不力。不管是设计单位还是建筑单位都没有把它当成一个硬性的任务来抓,开发商、房地产商对此更是知之甚少;3、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不周,盲道弃置不用、无障碍通道移作他用、残疾人公厕无人管理的情况司空惯见;4、有关无障碍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上对此知之甚少,不少人对什么是无障碍以及无障碍的用途一无所知。
建议各地市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争取政府的支持与重视,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政府职责;2、与建设、规划、市政、交通等部门联系,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实行监督检查;3、加强对无障碍的宣传,使社会了解无障碍,理解残疾人,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
谈到无障碍建设,不能不提到残疾人综合设施。如果说无障碍设施是社会为残疾人提供平等、参与、共享的客观条件的话,那么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则是重在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使之从主观上具备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现在我简单讲一下有关我省建设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基本情况。
四、关于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县民下基层,基层是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主体,直接承担着残疾人全方位的服务,但目前基层残疾人工作比较薄弱,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服务设施尤为匮乏,直接影响了残疾人事业的进展和任务的落实。1999年10月,中残联下发了《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将建设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作为现在乃至今后几年的重要任务。党史中央和国务院对此工作了调试重视,国家计委已将“为残疾人服务设施数”纳入国家计委指标体系,并已于1998年及1999年拨出专款,补助地方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中残联提出的目标是力争在2007年以前完成全国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