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瓶口开启后,不要接触其他物体,包括眼睑、睫毛等,用完后盖紧,以免污染药物。使用污染的药液,有时会引起细菌
性角膜炎。
4、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眼药水,在滴过一种后,须间隔5— 10分钟,再滴另一种。如需同时使用眼药水和眼药膏,应先用眼药水再用眼药膏。另外,先用刺激性小的眼药,后用刺激性大的眼药。
5、婴儿和老年人因耐受力小,每次只需滴 1滴药水就够了。用药次数应遵医嘱或说明书,不要随意少用或停用。要有耐心,坚持用药。用完药应到医院复查,由医生决定是否停药或换药。
6、有些眼药(如散瞳或缩瞳剂)用后会出现视力改变,这是正常现象,停药后视力即可恢复。
7、眼药应密闭保存在阴凉遮光处,不宜放在温度较高或阳光直射的地方,以免失效。眼水、眼膏一经打开,要在一定时间内用完,以免疗效降低或失效。眼药水出现异常混浊或变色就不能再用。
8、使用药物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时,应马上停药,并及时到医院诊治。
使用眼药需掌握正确的方法:
点眼药水时,可采取坐位或半仰卧在床上,头稍后仰,眼视头顶方向,轻轻将下眼睑提起,使眼球与下眼皮之间形成一袋状(称下穹窿)。眼药瓶垂直向下,距离眼睛 2— 3厘米,将药水滴入袋内(不能直接滴在角膜上),每次 1— 2滴。然后轻轻闭上眼睛 2— 3分钟,同时压迫泪囊部(在靠近鼻梁的眼角内),使药液在结膜囊内充分弥散,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