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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残联通过扶残助学项目重点扶持,基本实现了残疾儿童教育资助救助全覆盖。”这是近日记者从长春市残联获得的最新消息。据介绍,长春市各级残联在残疾人教育工作中主要是协助教育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
符合条件残疾学生可享四大类方式资助
(一)资助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对在长春市定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学习的残疾儿童(本地区)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用于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最多可连续资助三年)。长春市残联在每年年底根据学前教育机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前教育机构。
(二)资助智障残疾儿童职业教育:重点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一次性给予智障残疾儿童所在办学机构每生1万元补贴。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等。
(三)资助残疾人高等教育: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家庭困难的残疾人每年实施扶残助学金补贴。其中:本科3000元,大专2000元,中专1000元;对贫困残疾人子女考入高等院校的,采取一次性补贴办法,其中本科3000元,大专2000元,中专1000元。高中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拿到国家招生部门发放的统一招生入学通知书后,持本人二代残疾人证(贫困残疾人子女需持户口簿、家长二代残疾人证、家庭贫困收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区残联进行申报,经审核确认后,由各级残联统一发放助学金。
(四)资助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凡经长春广播电视大学特教学院正式录取,持有长春本市常住户口和第二代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者均给予一定资助。其中专科学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本科学生一次性提供3600元助学金。需要说明的是:参加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残疾人在享受残联学费资助的前提下,本人需支付700元相关教育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