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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开始,浙江省杭州市将开展为期三年的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帮扶行动。
日前,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帮扶行动(2014-2017年)的通知》,三年中,将实现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增幅等于或高于全市农民纯收入增幅的目标。 低收入残疾人农户中,生活不能自理的一级重度残疾人和18-60周岁的二级重度残疾人,将优先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按规定分别给予托(安)养经费补助。
在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杭州将对低收入残疾人农户住房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对于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家庭手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及开办小店小摊等项目的残疾人农户,给予一定金额的创业资金扶持和小额贷款贴息。
进一步拓展残疾人社区(村)公益性服务岗位,开发“助残服务员”岗位,推动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实现家门口就业。此外,杭州将延伸“云客服”、“审图员”、皮雕制作等培训项目,帮助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实现居家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