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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看一个人,致贫一家人,拖累一群人。”这是残疾人家庭生活的真实写照。新疆从2011年起实施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成为民生建设的重要项目。2015年,这项惠民工程将为新疆3.6万名贫困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3月16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残联了解到,2015年新疆将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安排资金4627万元,完成3.6万名贫困残疾人的托养服务。
在位于乌鲁木齐市珠江路北国春城小区的“阳光家园”里,托养着大大小小的十几名孩子,他们有的患有自闭症、有的患有智力残疾,生活上几乎需要家人的全程陪护。“到我们这里进行托养的‘孩子’,不收任何费用,长期坚持下来的‘孩子’有10个左右,刚来时,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不强,生活不能自理,但现在,‘孩子’们见到陌生人都会主动打招呼,到‘阳光家园’都是自己坐车或者步行过来,不用家长接送。虽然不能完全实现生活自理,但吃饭、上厕所、睡觉等已不是问题了,并且他们还具备了简单的劳动能力。当然,我们最终还是希望这些‘孩子’能融入社会,在我们的努力和帮助下能有自理能力,可以自己生活。”该辖区社区的残疾人专委夏静告诉记者。
“目前,新疆有需要托养的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仍有7.5万人。”新疆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度残疾人在康复、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十分必要。
据了解,2014年新疆新建县级托养中心4个,“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项目,完成了新疆贫困残疾人托养任务30337人,下拨补助资金39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