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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即将到来,残疾学生上大学可申请教育救助和奖励,2015年青岛对贫困残疾人学生的救助、奖励已经全面启动。其中,考取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按照专科3000元,本科4000元,研究生及以上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教育奖励。
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按照政策,对获得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青岛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获得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
此外,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青岛籍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生活救助。其中,已享受国家助学补助的学生,高于补助标准的不再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补足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残疾人证、学生证、高教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低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通过街、镇残联向区市残联进行申报。申报和审核工作将于九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