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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该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18年,全省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地区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协调、相适应。到2020年,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残疾人安居乐业,生活殷实、幸福、更有尊严,在全国率先达到更高质量的全面小康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水平,适时适度扩大覆盖范围。到2020年,上述补贴标准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城乡居民保障房和危房改造工程优先保障对象,到2018年全省残疾人危房户改造全面完成。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招录和招聘残疾人就业,到2020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地市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建立全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按比例就业奖励制度和岗位补贴制度。将残疾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补贴范围,可享受相关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含鉴定)、社会保险与岗位、创业培训、创业资助等补贴。
实施意见指出,各地要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社区、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到2018年,在各级志愿者注册平台登记注册的助残志愿者达到80万人。到2018年,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