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政策,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蓬莱市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将全市低保残疾人和一、二级精神、智力、肢体、视力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经过个人申请、镇(街)残联、市残联和民政等相关部门审核,按照“两项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上半年累计发放补贴6136人次,发放补贴金额2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