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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近日印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实施意见》,计划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制度,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障特殊教育质量。
据介绍,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为在当地残联部门登记的、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有一定学习能力、年龄在6-14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到服务对象家庭实施“一对一”服务、到服务对象所在的福利院或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开展服务,以及家长到送教点陪学等方式。
意见规定,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支持其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并主动配合送教单位和教师做好相关工作。送教上门实施免费教育,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实施意见规定,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障类别和个人潜能,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订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计划。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