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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达州市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确保了残疾人重大民生工程的落实和实施,逐步提高了达州市残疾人保障水平。
一是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达州市户籍低保对象,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补贴,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16年,全市预计投入1082万元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二是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和补贴制度。对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80元、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2016年我市预计投入4965.88万元用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
三是建立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关于“率先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的政策,从2016年起,对全市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达州户籍残疾人中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政策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每个对象的发放标准,以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2016年我市预计投入2440.5万元用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四是继续执行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白内障复明、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扶贫、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系列助残制度。2016年我市预计投入5000万元用于支持上述助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