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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昨天召开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提出到2020年,全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要达到96%以上,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更加美好、更有尊严。
《规划》中,浙江提出“两个率先”目标,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完善的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率先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十三五”期间,各种福利和帮扶政策还会扩大,将制定实施视力、听力残疾人网络流量优惠、软件和设备配置等特定信息消费等政策。
我们通过几组数字,帮大家解读《规划》重点内容。
16项指标——《规划》除全部涵盖全国规划纲要的10项指标外,还新增了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等6项体现浙江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的特色指标。
8.5%——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8.5%以上,超过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提出的“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5%”和全国规划纲要提出的“年均增速大于6.5%”的目标。
15年——浙江省提出了“十五年”(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比例。
1000家——未来五年,全省将新建康复机构9家,托养服务机构60家,庇护中心1000家。在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上,“十三五”期间,实现每个设区市和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都有1家示范性残疾人专业康复服务机构,每个市、县(市)都有1家示范性残疾人专业托养服务机构,全省人口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庇护性照料)机构,鼓励扶持村(社区)创建残疾人庇护照料机构。
7万人——今后五年全省要努力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7万人以上。“十三五”期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市级残工委成员单位、50%的县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80%补助——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小儿脑瘫、中风偏瘫、脊髓截瘫以及截肢)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80%补助。
5万户——无障碍改造进家庭。全省为5万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实施残疾人宜居、亮居工程。
6-14岁——对无法正常到校就读且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行“特校+普校”的方式和双学籍,由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各派1名教师同时负责,提供送教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