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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春天已如期而至,第五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在宁召开,为479万江苏残疾人带来了温暖的“春消息”。站在夯实筑基、砥砺奋进的五年基础之上,江苏残疾人事业又一个五年再次凝智聚力、逐浪起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确,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没有退路;普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任重道远。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工程无疑是艰巨的,这需要全省上下以舍我其谁的勇气,担负起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的历史重任,努力让广大残疾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回眸“十二五”,同奔小康步伐加快
五年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帮助残疾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加强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实施残疾人幸福生活推进计划为重点,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省政府每年将助残项目列入重点工作和保障改善民生重点实事。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和实施一系列重大惠残助残政策措施,全省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重点实施残疾人幸福生活推进计划。“十二五”以来,共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829场,新增10.1万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建立452个残疾人扶贫基地、22个残疾人文化创业基地、340家盲人按摩机构。全省有1万多名盲人按摩从业人员,新增具有医疗按摩专业资格的盲人推拿按摩师138人。在全国率先将18个医疗康复项目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以及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免费基本康复训练制度从贫困家庭扩大到全省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并延伸拓展到7—14岁部分残疾儿童。5年共为861名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免费救助,为8.4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每年向7万多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提供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向5万多名(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免费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从学前到大学免费教育政策,向2万人次残疾人高中生和大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每年为3万多名下肢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为全省贫困残疾人捐赠5万多辆轮椅、2.9万台彩电、2.3万台洗衣机、4000台太阳能热水器等基本康复器具和家用电器。
全面完成“两个体系”试验区建设任务。全省21万多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重度残疾人单独全额领取低保金。全面落实向低保外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发放生活补贴制度,惠及全省35万名残疾人,向9万多名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在全国率先向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惠及全省11.6万名重度残疾人。向40多万名贫困和重度残疾人以及个体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建成市、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103家,支持300多家民办康复机构和1099个乡镇(街道)康复室建设,基本满足了全省1.5万名残疾儿童免费基本康复和城乡残疾人就近就便免费基本康复的需求。“十二五”期间省财政投入2亿多元,支持各地新建公办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85家,建立乡镇(街道)、社区日托中心1200个,形成为2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能力,填补了残疾人服务体系的空白。
成功组织全省及参与全国性重要活动。“十二五”时期,我省成功承办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金牌奖牌团体总分第一名。成功举办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就业创业成果展。在伦敦和里约残奥会上,我省残奥健儿获得金牌奖牌全国各省区市第一的好成绩。在第八届和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我省总成绩在全国名列前茅。先后举办第八和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全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第六届全省特奥会。在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中,我省获奖节目位列全国第一并荣获团体金奖。
不断加强残疾人工作基础建设。全省所有乡镇(街道)都成立残联组织,配备专(兼)职理事长,选聘1名以上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在编专职理事长配备率达80%以上。全省注册助残志愿者达12万人。“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约29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对136万名持证残疾人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掌握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基本服务状况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为“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
过去的五年,是残疾人事业投入最多、发展最快的五年,也是残疾人受益面最大、获得感最强的五年。但也必须看到,残疾人仍然是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
启航“十三五”,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十三五”时期我省残疾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残疾人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苏南地区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残疾人事业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率先建成比较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更加全面,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残疾人事业治理和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全力实施残疾人就业增收、社会保障、普及服务、发展基础等四项提升计划,重点完成十一项任务。
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落实达比例和超比例补贴和奖励政策。鼓励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从事电商和传统工艺美术行业。支持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保护支持盲人按摩业发展。确保完成城镇有就业条件青壮年残疾人就业率达90%以上、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率达60%以上的目标任务。力争完成新安排3万名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的目标任务。
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将贫困残疾人脱贫纳入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大局。将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贫困人口数量减少纳入地方政府扶贫考核和新农村建设指标。全面摸清人均年收入在6000元以下残疾人情况,完善“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机制。力争完成为5000个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建立分布式家庭光伏电站的目标任务。
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低保。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为残疾人建立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试点新型商业保险险种。全面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全面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统筹安排好残疾人保障性住房。
不断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全面建立送教(康)上门制度,扩大重度残疾人招生人数,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儿童康复机构“康教一体化”建设,建立随班就读支持系统。继续支持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及阳光学院建设。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师资水平,落实特教津贴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并逐步减免住宿费。对残疾学生按年度发放特殊教育补贴。
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全面开展新时期残疾预防行动,形成社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全面普及成人康复。完成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如期建成国家辅助器具华东区域中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推动社区精神障碍患者工(农)疗站建设。
着力普及残疾人托养服务。“十三五”末,实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残疾人之家”的目标。对无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无照护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无业重度残疾人,由公办福利机构集中照护,对无生活自理能力的非低保和特困重度残疾人,通过家庭缴费、政府和社会支持等方法,进入公办或民办托养机构。
持续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通过参与全民文体活动与开展残疾人特殊文体活动相结合、发展竞技性文体活动与群众性文体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公共文体场馆向残疾人开放,支持培育残疾人文体社会团体,实施残疾人文化体育进家庭计划。“十三五”期间,为6万名不易出户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简单康复体育器材,定期赠送书刊。
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主动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落实法律条文规定要求,配合各设区市人大开展残疾人事务立法工作。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提高各级人大、政协机构中涉残代表和委员的比例,拓宽残疾人参政议政渠道。加强残疾人维权中心规范化建设,保证全省“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的正常运行。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和信访积案化解力度。
扎实推进无障碍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各地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既有住宅小区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逐步淘汰非无障碍公交车辆,城市公共停车区和小区停车场应当按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为驾驶汽车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驾车标志。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