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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安市出台《吉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明确了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该市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0-7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可申请康复救助。
重点救助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家庭的残疾儿童。
救助内容包括:为0至7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盲杖;为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基本型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救助标准分别为: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1.5万元/人/年。重点救助对象享受7岁以内接受基本康复训练不限年限的全程救助;其他残疾儿童,享受3年的基本康复训练救助。
残疾儿童监护人或所在福利机构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记者郭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