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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上海8月13日电 通讯员 蔡顺国 记者 刘建 来沪打工人员李某嫌在老乡面馆打工赚钱太少,天天想着发财梦,终于有一天走上了他自创的“发财路”。他把老家三位盲人老乡,以诱骗方式接到上海,每天胁迫他们上街乞讨,乞讨收入归其所有。今天,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对李某依法批准逮捕。据悉,这是上海检察机关批捕的首起组织残疾人乞讨罪案。
2011年11月,李某回到河南老家,找到与其同样爱好“河南坠子”家乡戏的43岁盲人高某说,要带他到上海残联协会的说唱团去表演赚钱。高某信以为真,于是与68岁盲人沈某、58岁盲人王某一起被带到上海。
来沪后,高某等三人被李某安排在浦东的一出租房内居住,也没有带他们去上海残联说唱团表演,而是每天早上6点多钟,李某分别把他们三人带到热闹街头、地铁车站等处设摊进行乞讨,晚上9点钟左右李某分别接他们回到住处,乞讨所得钱归李某所有。
据高某向检察官回忆说,从去年底来上海至今年七月,他先后在龙阳路、耀华路、金桥路、上海人民广场等多处乞讨。李某在早上把他送到这些地方时,给他几个馒头作为每天的午饭,然后他就走了,直到晚上9时许才来接他回去,并把乞讨来的每天约100元钱收归李某所有。李某规定他们说,五个星期内只有一天休息,三人不能同时休息,下雨天也要上班,高某干了六个半月,才休息过五天。平时他们每天早上吃豆浆、馒头,中午吃两个馒头,下午一瓶矿泉水,晚上吃面条,如果不吃的话就要饿肚子,只能这样吃。
68岁盲人沈某不堪忍受每天这样的乞讨生活,向李某提出要回老家,却被李某一阵谩骂,还威胁要打他。王某也想回老家,李某敲盆子摔碗,吓得他不敢再说了。看到李某对他俩的谩骂、威胁,高某也不敢向李某提出要回老家的事了。
案发后,浦东新区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该案提请批捕后,浦东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后认为,李某通过编造到上海残疾人联合会说唱团表演、每月工资500元的谎言,将三名盲从河南老家诱骗至上海浦东后,采用胁迫手段让三名盲人从事马路乞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的规定,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依法对李某作出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