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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倡导工作组志愿者、深圳市民杨仁良,今天向深圳市福田区残联、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及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分别邮寄了一封针对深圳市华强北附近18家银行网点中仅一家银行是平坡不需要无障碍坡道,其他银行均没有无障碍轮椅坡道的投诉信。要求金融服务部门尊重残障人士的无障碍通行权利,为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服务环境。
调查:银行门前障碍重重,残障人士获得银行业金融服务的权利受阻 杨仁良近期在华强北某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华强北的不少银行门口缺乏无障碍设施,没有供轮椅乘坐人士通行的坡道,导致乘坐轮椅的残障人士、老人等人群无法自主、无障碍地进出银行办理业务。 随后杨仁良进行了简单的调查,在所调查的位于华强北及其周边共18家银行网点中只有广发银行华强支行的出入口是平级不需要无障碍轮椅坡道。其他银行都有不同级数的台阶,这样的台阶成了轮椅乘坐者难以跨越的“人工天堑”。 而这17家缺乏无障碍轮椅坡道的银行亦未采取任何主动弥补措施。 杨仁良认为残障人士能否自主、平等地获得金融服务很大程度依赖于无障碍设施是否完善,无障碍设施缺失的银行直接限制了残障人士获取银行业金融服务的权利,涉嫌歧视。 杨仁良说:“最不可思议的是,广发银行上步支行网点进出办理业务需要经过多达十级以上的台阶,即使是拄拐杖的残障人士也很难到达银行柜台办理业务,何况轮椅乘坐者。” 早在2006年10月,深圳市荣获国家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授予的全国“十五”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称号,深圳是广东省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城市。然而时至今日,在繁华的华强北街上却仍然有这么多银行都缺乏基本的无障碍设施。“这样的调查结果的确让我吃惊,也让我失望。这显然与深圳的‘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称号不符,是在抹黑。”杨仁良说。
现状:行业标准难落实,无障碍建设被漠视 经建设部、民政部和残联批准的自2 0 0 1 年8 月1 日实施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商业和服务类建筑必须在建筑入口及门、普通营业区、自选营业区、取款机、查询台、结算通道等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随后各地颁布了地方上的无障碍设施管理规定。 另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银协发[2012]35号)》均对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了要求,并强调了残障人士的自主通行权利,要求相关单位应为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环境服务。
投诉:政府问责促其作为,行政处罚催生无障碍设施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的,可以向有关单位投诉;有关单位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根据规定,这些收到投诉信的政府部门必须限期对我的投诉作出处理,并且告知我处理结果。”杨仁良说。 杨仁良在投诉信中写道:“深圳市华强北多家银行的进出口未设置用于轮椅出行的无障碍轮椅坡道,违反了《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相关要求,为轮椅乘坐人士办理银行业务设置了巨大障碍,特要求贵单位尽快依职责对这些银行进行处罚并督其限期改正。” 依据《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第十五条“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所以我要求相关部门对这些房屋建筑开发商、房屋所有者进行处罚,另外要求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对这些银行的无障碍设施完善进行督促。“杨仁良说。 靠轮椅出行的残障人士张建中介绍说,他曾去日本访问交流一段时间,在那里的大城市里他不需要别人的协助就靠着轮椅可以自由的出入各个地方,不管是乘车还是去一些大厦办事。很多外资银行在他们本土国家非常重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在中国经营却连基本的轮椅坡道都没有,这与我们的监管不力有关。“希望我们的法规政策发挥积极作用,使残障人士的出行更加便利。”张建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