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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宝山区启动残保金征收申报工作 为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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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启动残保金征收申报工作 为期一个月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7/11 9:36:1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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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市辖区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须按在职职工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宝山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严格按照市残联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于7月初开始对辖区内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残保金征收申报工作,对各单位2012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并根据残疾职工所占比例进行相应的残保金征收或超比例奖励登记。

  区残劳所紧抓此次残保金申报的机会,向企事业单位宣传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并积极推荐合适的残疾人走上工作岗位,为辖区内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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