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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年初,天津市出台了《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管理办法》,要对残疾人上路驾驶的代步车进行规范化管理。随着管理办法出台,不少残疾人士到所处街道或居委会咨询残疾人代步车以旧换新的政策,想知道新型代步车的种类和价格,以及旧代步车符合何种要求可以继续上路?但咨询了一圈对于此类详细内容还是一知半解,希望通过网上帮办得到相关部门详细的解答。
无车残疾人通过认定 可选购车型
2011年,王先生因一场意外车祸,致左下肢被截,虽恢复良好,但自己行动依旧不便。近日,王先生在新闻报道中得知,天津正在对现有残疾人进行资格认定、组织残疾人分批选购车型、完成专用车置换阶段治理工作。王先生想了解,他原没有代步车,这次可否参加以旧换新政策,购买一辆残疾人代步车。
按照天津《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管理办法》要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仅供下肢残疾人使用。目前,各区县残联已完成了残疾人专用代步车使用资格认定工作,下一步,对天津户籍残疾人使用的机动三轮车,不符合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登记种类的,实施以旧换新,置换后的新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符合登记种类的,直接登记或以旧换新;对不符合驾驶残疾人专用代步车条件的残疾人,其机动三轮车,按照车主自愿的原则,由各区县政府组织评估收购,回购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车主。
另外,对以旧换新的,市残联将给予一张价值5000元左右(以车型实际价格为准)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购置凭证》,凭此证可到定点销售网点置换一辆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该凭证仅可用于换购新车,不能兑换现金)。一人多车的,以旧换新政策只享受一次。更新车辆时,愿意购买高配置车型的残疾人,需自行担负价格差额部分。
何种代步车可继续上路?残疾人专用代步车有条件
市民李先生是一位下肢残疾人士,自己已有一辆残疾人代步车,是几年前自己在市面上购买的,排量为150毫升,购买时价格不算便宜。但根据新政策,李先生已了解到与李先生原有车辆同规格的新代步车,价格在一万四左右,如果参加以旧换新自己可能还需要再拿出近万元才行,李先生想咨询,他原来自己购买的车辆是否还可以登记上牌继续上路驾驶呢?
据了解,李先生的残疾情况已由居委会登记上报,并通过了资格认定。而且,李先生已经到街道办事处看了一眼以旧换新供选购的车辆。李先生发现,待选车辆中,最大排量的是150ml,外形与他现在驾驶的代步车相似。李先生盘算,如果他原来的代步车符合上路条件,他还不想再花9000元购买换一辆新车。但他现有的代步车是否可以上路呢?记者联系天津市残联及红桥区邵公庄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咨询了关于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的情况。
关于以旧换新的程序,红桥区邵公庄街道办事处负责残疾人工作的工作人员回复:“我听说这次整治,是为了防止使用残疾人代步车私自改装、从事营运活动、或占路摆卖经营。所以新型车辆多是一人座代步车,旧车直接登记上牌的政策暂时还没有出台。我们正在进行以旧换新方案,登记流程已经结束,还在安排选车流程。”
残疾人服务中心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回复:“目前初步确定了几种残疾人代步车车型,已上报市政府并基本得到同意,与厂家进行协商,但还未最终确定,但目前绝大部分残疾人驾驶的代步车都不符合规定。”
以旧换新政策,对取得下肢残疾证明的残疾人,上交车辆后,由市残联给予每人一张价值5000元左右(以车型实际价格为准)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购置凭证》,凭此证方可到定点销售网点置换一辆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该凭证仅可用于换购新车,不能兑换现金)。以旧换新期限为2014年1月初至4月底。一人多车的,以旧换新政策只享受一次。更新车辆时,愿意购买高配置车型的残疾人,需自行担负价格差额部分。
据了解,目前大概有七种代步车车型供残疾人选择,其中有五种车型价格在5000元以内,也就是说参加以旧换新的残疾人不用另外补差额,直接可以得到一辆新代步车。另外还有两种车辆价格稍高,需残疾人量力选择,补齐价格差额。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今后驾驶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随车携带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登记证明和残疾人证,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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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旸